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不起诉?本篇隆重解读!
52024-06-07 18:30:02
一、什么是“不起诉”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换句话讲,就是检察院认为这个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情节不严重,不需要起诉他。
二、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不起诉人,并送达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基层组织。不起诉的决定还应当送达案件移送机关。
三、不起诉的种类
不起诉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不起诉;另一种是酌定不起诉,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四、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1.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
2.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3. 案件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
4. 其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五、不起诉的影响
被不起诉人不会因为不起诉而免除其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果被不起诉人在不起诉决定书收到之日起三年内再次犯罪,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情况重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