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通知,上述要求的时间范围为,从各省区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此外,通知还提出,有条件的口岸城市可研究在辖区内设置疫情防控缓冲区。
2、根据通知,上述要求的时间范围为,从各省区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此外,通知还提出,有条件的口岸城市可研究在辖区内设置疫情防控缓冲区。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一些口岸城市来说,跨境边贸是当地主要经济支柱,双方边民往来频繁。

本文由金钢号于2026-01-27发表在金钢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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